关于进行职工体检的通知
大 昌〔2011〕09号
各单位、科室、项目部:
为进一步保障公司广大职工身体健康,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公司全体在册职工进行一次全面体格检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对多家医院从价格、服务质量等多方比较,确定舟山市人民医院为本次职工体检的定点医院。
二、体检对象:目前公司在册职工(包括离岗退养人员)。
三、体检时间:2011年7月4日至2011年7月8日。
四、体检项目:
统一检查项目:
1、物理检查:外科、五官科、测血压。
2、化验项目:肝功能(11项)、乙肝三系(5项)、肾功能、血糖、血脂(4项)、血常规、尿常规、尿酸
3、X光胸透(45岁以上者为X光胸片)。
4、彩B超:肝、胆、脾、肾、胰。
5、心电图。
特殊检查项目:
1、45岁以上男性增加:⑴AFP; ⑵癌胚抗原;(3)前列腺B超。
2、45岁以上已婚女士增加:⑴AFP; ⑵癌胚抗原;⑶乳腺、子宫附件彩色B超;⑷宫颈刮片;⑸白带镜检。
3、45岁以下已婚人士增加:⑴子宫附件彩色B超;⑵宫颈刮片;⑶白带镜检。
五、有关注意事项:
1、由于本次体检人数多,组织工作难度较大,希各单位要认真按照公司确定的体检日程表,通知到每一职工,准时参加体检。该项工作由各单位支部书记负责。
2、参加体检人员不能吃早餐,待体检部分项目完毕后由医院免费提供早餐。体检所需时间半天。
3、体检时间定于7月4日至7月8日,每天上午7点~9:30点,参加体检的同志须根据日程表安排自行到舟山医院体检中心(舟山骨伤科医院住院部二楼)接受体检。苏州项目部自行组织在当地医院体检。
4、体检费用由下属各单位承担,定海片先由总公司垫付,后由财务转账。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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