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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的通知
大 昌〔2012〕26号
关于调整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的通知
各单位、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理顺公司与下属有关分公司的安全管理职责,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决定调整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体如下:
一、保留公司安全科,其职能不变;
二、新设立公司安全二科、公司安全三科,为公司机关副科级部门;
三、公司安全二科主要职能为:在公司分管副总及分公司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爆破分公司安全方面的外部联系与协调;督查、落实分公司内部安全生产管理;
四、公司安全三科主要职能为:在公司分管副总及分公司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安装分公司内部安全生产管理。
二○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主题词:调整 机构 通知
抄送:市住建委、市安监局、市安监站、市区有关部门
蓝月亮精选料正版 2012年10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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