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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周转材料租赁费标准的通知
大 昌(2011)02号
关于调整周转材料租赁费标准的通知
各下属单位、科室、项目部:
鉴于近段时期脚手钢管购置价格不断上涨,钢管买价已达5200元/吨,每吨钢管投入光利息成本一项每年需承担624元(计2.08元/天),而现行公司内部施工项目租赁费标准是每天2.90元/吨,公司的租费收入扣去利息、折旧和其他成本已几乎没有利润空间,另外,公司还将根据工程项目急需情况,仍需适当添置少量钢管。为此,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11年6月1日起周转材料租费标准调整如下:
一、本公司内部施工项目:
1、钢管租费由原来每天2.90元/吨调整为每天3.20元/吨。
2、扣件租费由原来每天0.90元/百只调整为每天1.00元/百只。
二、对外租赁:
1、钢管租费由原来每天3.00元/吨调整为每天3.50元/吨。
2、扣件租费由原来每天1.00元/百只调整为每天1.10元/百只。
其他内容仍按公司2010年第25号文件执行
二O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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