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有序推进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 2012-12-14 点击数量:0

  一是切实加强源头防范和管理。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产业政策,严格技术和安全质量标准,严把行业安全准入关。强化建设项目安全核准,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

  二是加强和落实重点防范措施。抓好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着重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工艺和重点化工产品的安全监管。加强节假日、“两会”等重要时期的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安全监管措施,确保重要时期和重点时段的安全和稳定。

  三是继续深化“打非治违”行动。坚持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作为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重要手段,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打击海洋渔业、水上交通、道路交通、消防、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船舶修造、旅游等行业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推动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四是加强重大隐患的挂牌整治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继续完善重大事故隐患的挂牌整治制度,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责任。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监控,继续做好全区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备案工作,进一步完善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

  五是推行企业互查联动机制。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安全互查联动活动,进一步发挥监管部门、乡镇、企业三方安全管理人员等“土专家”的实践经验,发挥同行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共同推动同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管理。(来源:浙江省建设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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