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发布

发布时间: 2011-11-08 点击数量: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近日联合发布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结束了我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二十多年以来没有统一合同文本的历史。

  据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司长陈重介绍,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是国际通行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之一,二十多年来,我国开展工程总承包的行业已从早期启动的化工、石化等少数几个行业,推广到涉及冶金、电力、机械、建材、石油天然气、纺织、电子、兵器、轻工、城市轨道交通等全国大部分领域。实践证明,这种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的推进,不仅有利于调整企业的经营机构,增强综合实力,而且有利于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缩短工期,节省投资,提高工程项目的综合效益。但是,开展工程总承包二十多年以来,我国一直没有可参照执行的《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造成一些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内容不完整、责任不明确、执行不到位,给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带来了隐患。

  据了解,《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合同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基本权利、义务的集中表述,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的功能、规模、标准和工期的要求、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等内容;通用条款,主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工程建设的实施阶段及其相关事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专用条款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不同建设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具体情况,通过谈判、协商对相应通用条款的原则性约定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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