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实施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联保制度

发布时间: 2011-05-31 点击数量:0

     今年6月1日起,我市将全面实施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联保制度,即在目前普陀区和市本级已实施联保的基础上,其他县(区)也分别实施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联保制度。该办法规定,联保金由市建筑业行业协会集中管理,联保单位为自愿参加联保的协会会员单位,与协会签订联保协议,并交纳一定数额的投标联保金。联保金根据企业资质等级和主项承包范围不同收取。参加联保的会员单位间必须有一家参加联保的会员单位为其提供担保,两个参加联保的会员单位之间可以互相提供担保。联保单位在参加市及县区平台内的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时,不再交纳投标保证金,由行业协会为其提供统一联保证明。该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减轻建筑业企业资金周转的压力,扶持建筑企业做大做强。来源::中国舟山.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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