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扎实推进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创建和谐行业

发布时间: 2010-04-19 点击数量:0

  一是积极创新安全监管机制。实施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建立了重点监管、警示约谈制度、中间结构安全验收制度和电子安全信息平台通报制度。二是积极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认真做好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工作,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始终处于动态的监管之中。去年该市在省建设厅和市政府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中均为优秀。三是继续认真做好清理双欠工作。建立健全清欠长效机制,依法保障广大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全年未发生一起欠薪引起的民工群访事件。四是加大服务力度,努力优化建设环境。实施重点项目直通车制度,对新城商务区、临港开发区等工程项目主动上门服务,积极做好电力调度大楼、中川电子等工程项目的协调工作。 (舟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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